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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小玲:为官不善,不能导民向善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0 16:55:09

核心提示: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尊法的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尊法的模范,就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就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就要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就要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古语云:“官者,民之表也。为官不善,何以导民向善?官风不正,何以正民风?”只有掌握公权力的各级领导在工作和生活中首先做到知法遵法守法护法,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向社会输送强大的正能量,引导人们向善,越来越多的人才会去信奉法律。相反,领导群体对法治的践踏破坏,将大大增加维护法律在社会中良好运行的成本,给社会造成较普通人要大得多的危害,严重地推迟建设法治中国的步伐。

  十八大后对各级干部带头遵法和依法办事提出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武装干部头脑、规范行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增强党性修养、法治观念,促使领导干部不得违法行权,更不会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尊法学法懂法用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要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对履行工作职责的要求,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

  依法治国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复兴梦的必由之路,需要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更是各级领导干部当仁不让的职责。(文/  刘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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