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6 10:41:54
核心提示: 对峙三年的*ST新梅(600732 SH)新旧大股东,在距离退市五个月之际,终于有了暂时和解的动向。 7月25日晚间,这家挣扎在退市边缘的房地产公司公告称,为推动公司尽快回复上市,公司与五大股东达成共识,共同
对峙三年的*ST新梅(600732.SH)新旧大股东,在距离退市五个月之际,终于有了暂时和解的动向。
7月25日晚间,这家挣扎在退市边缘的房地产公司公告称,为推动公司尽快回复上市,公司与五大股东达成共识,共同签署了《*ST 新梅恢复上市 工作组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这五大股东分别与ST新梅组成甲、乙、丙、丁、戊方。甲方即上海兴盛集团(下称“兴盛集团”)、乙方:上海开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开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下称“开南方”)、丙方:第六大股东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由北京长源投资有限公司(第九大股东)与长富汇银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第十大股东 )组成的丁方。
“上市公司离退市实质性条件只剩下不到半年的时间,完成达到恢复上市法定条件或规定要求的任务非常繁重。为避免退市,各方自愿设立恢复上市工作组,帮助并参与上市公司策划恢复上市方案工作。”*ST新梅称,目前恢复上市恢复上市为各方当前诉求重点,保持上市公司治理稳定符合当前恢复上市重点诉求。
对于如何恢复上市,*ST新梅则表示,选择第三方优质资产推动上市公司重组是实现恢复上市是全体股东利益的最佳选择。
为此,上述各方确认,实现恢复上市是最基本的目标,上述五方应在恢复上市工作组的 机制下共同努力,搁置争议,确保这个目标得以实现;在此前提下,各方应积极推动专业机构加快拟订上市公司包括与第三方资产重组等的一揽子恢复上市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ST新梅和各方还同意,邀请持股最大数量的个人股东陈庆桃(第五大股东)和其他持股数量较大具有代表性的个人投资者王 谱康、范志敏、罗建茁、蒋伟共 5 名作为个人股东代表观察员,由专业机构和各方充分听取其他股东意见。
不过,《第一财经日报》注意到,兴盛集团与开南方的法律纠纷仍在继续。在无妨签署备忘录前夕,兴盛集团在诉请限制举牌方“开南帮”股东权利一审(6月30日)未获法院支持的背景下,兴盛集团又向上海市一中院递交了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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