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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新区大肆违建别墅群 村民称无地可种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30 14:25:13

核心提示:  对于禁墅令一词,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并不陌生。为节约集约用地,从2006年起中央就明令禁止兴建别墅,停止别墅用地审批。  但国家发布的多条禁墅令,并未禁住部分地产开发商的贪婪之手。为绕开政策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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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禁墅令”一词,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并不陌生。为节约集约用地,从2006年起中央就明令禁止兴建别墅,停止别墅用地审批。

  但国家发布的多条“禁墅令”,并未禁住部分地产开发商的贪婪之手。为“绕开”政策建别墅,一些地产开发商们可谓极尽所能,大打政策“擦边球”:或“高低搭配”做多项目容积率,或产品设计上规避独栋概念,或“改换门庭”以商务花园说辞向外兜售……凡此种种,地产商在满足极少部分消费者“彰显身份地位”需求的同时,也满足了自己攫取高额利润的欲望。

  日前,本网接到新乡平原新区祝楼乡部分群众反映称,当地一个名为“森林谷·正弘湾”的地产项目,打着建设生态科技城的旗号占用该乡刘庄村大量耕地违规开发建设别墅群,致使该村村民无地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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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郑州黄河公路大桥进入新乡平原新区境内,在老107国道的路边,“森林谷·正弘湾”项目楼盘广告随处可见,诸如“208—360㎡叠加·联排 最大赠送200㎡”、“首付39万 两年0月供”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不断冲击着过往行人的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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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平原新区中州大道与长江大道交汇往东不远处,“森林谷·正弘湾”项目就坐落于此。项目工地围挡上的海报宣传语 “下叠阔院 上叠星空”、“360—600㎡豪宅 送1亩院子”无不彰显该楼盘的高端奢华与大气恢宏。

  当地村民透露,“森林谷·正弘湾”项目所占土地为祝楼乡刘庄村的口粮田,占地有300多亩,从2013年底开始挖地基施工。据了解,该项目由河南科诚置业公司开发,投资商为上海科诚及正弘置业。

  本网在“森林谷·正弘湾”项目区现场看到,上百套单体别墅和联排、双拼别墅主体基本建成,工人们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后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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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森林谷·正弘湾”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本网,该项目为纯别墅高端楼盘,规划有九洞高尔夫体验场,整个楼盘集独栋、双拼、联排、叠式等多种别墅物业形态为一体,有美式、法式、英式等别墅风格,面积区间从200平方米到780平方米可供选择,价格从叠拼的150万到独栋的800余万不等。

  该售楼员还告诉本网,独栋别墅虽然价格高昂但销售火爆,已基本售罄,“目前,我们正在销售东边的叠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美式别墅,现在买比较划算,优惠幅度很大”。随后,售楼员给本网算了个上叠院的价格,置业计划单上显示:面积207.49㎡,总价1753971元,单价8453.28元,优惠后总价1575020元。售楼员向本网说:“上叠院是我们楼盘最便宜的房子了,房源已经不多,想买抓紧下手”。

  当问及别墅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时,销售人员向本网保证:“这个,你不用担心,楼盘各项手续齐全,大可放心购买,我们还可以根据购房者个人条件申办按揭贷款”。

  群众反映的打着建设生态科技城的幌子开发别墅销售牟利,情况是否属实?项目占用耕地数百亩,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带着上述疑问,6月20日,本网来到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

  在平原新区管委会,值班的同志称是放假时间,领导都不在。

  禁止建设别墅停止向别墅类项目供地,中央的态度不可谓不明确,政策不可谓不严厉,十多年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下达了多条“禁墅令”。2003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国发{2003}45号),第四条规定“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强调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决定“继续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2006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强调停止别墅类房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现有别墅进行全面清理。2008年,国土资源部再次下文强调:要严格审查新开工项目建设用地,坚决停止供应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2012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2】26号文,《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了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

  在国家严厉的“禁墅令”下,“森林谷·正弘湾”别墅群是如何“绕开”有关政策,取得相关手续的呢?这其中有何猫腻?答案不得而知。

  “森林谷·正弘湾”地产项目,给社会公众留下了太多的疑问。当地政府是否按照合法程序征用农民耕地?该项目用地又是如何突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目录(2012年本)》中关于“大套型住宅项目(单套住宅面积超过144㎡的住宅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转用形式变相占用耕地”的规定“红线”的?一个以商服类为主的商业地产项目如何转变为以居住为主的别墅住宅类项目?把商服办公项目变为住宅小区向社会公众销售(该楼盘绝大部分土地用途为商服类,产权40年,国家相关规定严禁商业用地建设包含别墅在内的各种住宅),是否有隐瞒欺骗消费者之嫌?有关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来源:消费日报网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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