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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9 16:21:33

核心提示:一是汲取教训换警醒。要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筑牢党员意识、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筑牢防线用好权。身为领导干部必须筑牢反腐惩恶的思想防线,把好用权的方向盘,系好廉洁的安全带,

 

 

一是汲取教训换警醒。要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筑牢党员意识、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是筑牢防线用好权。身为领导干部必须筑牢反腐惩恶的思想防线,把好用权的“方向盘”,系好廉洁的“安全带”,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三是建章立制扎笼子。要重视制度建设,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使权利运行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真正把权力扎进制度的笼子。

四是监督执纪落责任。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政治处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对党的建设的各项部署落实在各项工作中。

要以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在实际工作中,以严格的组织观念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坚决抵住诱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处理好“人情”和“纪律”的关系,净化社交圈,管好身边人,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文/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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