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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针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有失公允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5 16:56:27

核心提示: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社会各界对此给予高度关注。笔者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进行对比发现,《条例》很多处都强调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社会各界对此给予高度关注。笔者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进行对比发现,《条例》很多处都强调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篱笆,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极强。

其中第八章第八十五条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扎紧制度篱笆,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处分规定,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鲜明的时代性和人民性。

针对环境保护中的失察失责问题,《条例》指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责失察,造成较大损失或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当前,“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思想观念深入人民群众心中,大气安全、水安全等成为大家越来越关注的话题。《条例》适时更新修订,问需于民,通过制度的形式给环境保护工作增加一道“防护网”。

针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有失公允问题,《条例》列举了各种扶贫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形,规定在扶贫领域有相关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扶贫脱贫工作本身就是一场“攻坚战”,决不允许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蛀虫”从中谋取私利,《条例》适时更新修订,通过制度保障的形式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针对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问题,《条例》指出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的,要坚决制止,绝不纵容。涉黑涉恶问题一直是一项顽疾,人民群众作为弱势群体,需要《条例》的适时修订出台,给欲给涉黑涉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一记重重的警醒,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

这次对条例的修订,廉洁纪律这块调整幅度最大,新增内容最多,其中现行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几乎全部纳入这部分,并新增了“权权交易”“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进一步形成“不敢腐”的氛围。

引进“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新思路,这是最大亮点。从严治党并不需要事无巨细立上密密麻麻的规矩,那样会让人眼花缭乱,记都记不住,落实的效果并不好。现在删繁就简,既明确告诉你应该怎么做,又告诉你哪些不能做,省去了对中间环节的纠缠,简单明了,非常清晰,既便于落实,也便于监督。

《条例》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薄等问题,比如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余远辉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等,这次就明确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负面条款。还有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划定了更细、更全、更严的纪律红线。

然而,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令人触目惊心!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用好巡视这把利剑,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追究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相关党组织责任,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等等。不难看出,“越往后执纪越严”是要求,更是趋势,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新增“负面清单”,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从严治党既设“高压线”、又念“紧箍咒”,正风肃纪与铁腕反腐横扫积弊、涤陈布新,持续“高压严打”所产生的强力震慑,使得“不敢腐”初见成效,不仅赢得党心民心,也为治本赢得时间。(文/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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