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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燕:环境污染案件“督办”,严守司法正义防线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13 08:21:49

核心提示: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立案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说,被最高检纳入挂牌督办范畴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通常来源于三种渠道:国务院有关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后,商请最高检对案件进行联合督办;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通过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立案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说,被最高检纳入挂牌督办范畴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通常来源于三种渠道:国务院有关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后,商请最高检对案件进行联合督办;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关注网络舆情,决定督办的案件;省级检察院按照程序提请督办的案件。

  加大环境污染案件“督办”力度,让百姓获得切身利益。治理环境污染问题,让百姓能真正感受到蓝天白云的好天气,这是国家“五位一体”战略的价值核心。俗话说,百姓无小事,保障百姓的基本生存问题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应整治环境污染案件,严守司法正义防线。

  加大环境污染案件“督办”力度,建立健全相关规范与制度。面对环境污染案件,相关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是整治环境污染的长效之举。首先,强化与落实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加大“责任人”问责力度;其次,督促相关部门严把污染检测等级关,确保污染源真正精准地找到;最后,督促相关部门健全污染企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到定期检查,把不符合环境检测标准的污染企业进行查封、关闭。加大责任落实制度,严守司法正义防线。

  加大环境污染案件“督办”力度,构建监督制约机制。阳光是腐败的消毒剂,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环境污染检测涉及多方利益、众多环节,为防止“权力寻租”与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应加大行政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公开、官方微博、微信等方法加大各个环节的动态信息公开力度。用公开的监督管理方式,严守司法正义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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