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7 18:00:23
核心提示: 吏,治人者也,是旧时官员的通称。村官,指村两委班子的全部人员,即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我国现有最底层的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村官的权力寻租机会也随之水涨船
吏,治人者也,是旧时官员的通称。村官,指村“两委班子”的全部人员,即“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我国现有最底层的“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村官的权力寻租机会也随之水涨船高。村官贪腐现象频现,数额巨大,手法多样。从严治吏,必须从最基层、人数占比最大的“村官”入手。
“村官”再小也是官,是官就有权,有权就有利,滋生腐败便是不可避免的。部分利欲熏心之徒利用土地开发征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等进行权力寻租进行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甚至套取、冒领惠农资金、低保款、救济款、优抚款,私分、贪污集体土地补偿款,为了一己私利,无所不用其极。这类无耻之徒为何能堂而皇之地当上“村官”并且能在群众眼皮下胡作非为,究其原因,一是选拔任用有漏洞。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建设项目、三农资金也大大增多,昔日毫不起眼的村官,在许多人眼里反而成了具有实权的“肥缺”,因此有些人选择馈赠实物、赠送金钱、请客吃饭、利益承诺等非正常或非法形式来实现其政治上的愿望,谋取经济、社会上的收益。据统计,在我国农村基层村委会选举中,贿选现象有增多趋势,贿选比例已占到1%至3%之间。二是权力监督不到位。村务不公开、走过场,流于形式甚至搞“暗箱操作”,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权、钱、账一人独揽,权力高度集中,监委会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缺乏监督制约等都是造成权力监督形同虚设的主要原因。
遏制“村官”贪腐事件的上升趋势,必须加强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强化思想教育,做好超前防范,不断增强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一要加强对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管和处罚。二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三要认真搞好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四要深化村级干部向乡镇纪委述廉工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才能刹住“村官”贪腐、小贪巨腐的歪风邪气。(文/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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