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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荻:清廉是为官之本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3 12:19:11

核心提示: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  廖少华在要求别人廉洁从政之时,可有把清正廉明几个大字铭刻于胸?在大搞反腐倡廉运动之时,可有约束住自己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

  廖少华在要求别人廉洁从政之时,可有把“清正廉明”几个大字铭刻于胸?在大搞反腐倡廉运动之时,可有约束住自己贪婪敛财的手脚?在享受阿谀奉承之时,可有自检三观守得住头脑清醒?在带头进行“监狱反腐”的警示教育之时,可有设想过自己锒铛入狱的情形,可有主动给自己贪腐的心念铐上枷锁?答案非常简单:没有。

  或许如他所言,他是“温水煮青蛙”被朋友拉下水的,刚开始还会惶惶不安。可是,但凡拿出反腐律人架势的一部分来自律,他会分辨不出那些人到底是“朋友”还是“捧友”,会对自己严重违法党纪国法的行为适应得心安理得?可见,这只“青蛙”是故意封闭“五官”,恣意在“温水”中“畅游”,最终成为人前讲党风抓廉政、人后搞交易收贿赂的“两面人”。

  不可否认,廖少华是一位颇为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的官员。在其担任党政一把手时,一直都在对外树立一种高调反腐的形象。其多次与下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也多次对该些工作作出批示,更多次参与和主持重要反腐会议。以上种种,我们不能否认廖少华对于反腐败工作的倾注,但这样一种注重却仅仅只限于对下,却忘却了自身。

  从廖少华来看,其应当来说还是较为知晓腐败的严重性,否则也不会严厉的要求下属,但当自己在金钱面前产生了迷茫甚至伸出双手时,他忘记了为官应当恪守的原则。律人先律己,这是做人作为基本的根本。如果只是在从严从实的要求他人,却从未对自己时刻自省自查的话,这是一种作秀,还是一种欺骗,更是一种愚蠢。

  总而言之,对于官员来说清廉是为官之本,如果连此点都不能做到,只是在公众面前表演的话,早晚真实的嘴脸会被戳穿,也必然会接受党纪国法的惩处。如此浅显的道理,希望官员能够知晓。

  (文:黄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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